?緩刑
對于被判處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暫緩執(zhí)行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適用緩刑。
(一)緩刑的適用
1.適用對象與條件
(1)適用的對象
緩刑適用于被判處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 18 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 75 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被判處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2)適用條件
被判處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注意】對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緩刑考驗期限及禁止令的期限
1.緩刑考驗期
(1)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 1 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 2 個月。
(2)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 5 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 1 年。
(3)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注意】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
2.禁止令的期限
(1)禁止令的期限,可以與緩刑考驗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緩刑考驗的期限,但不得少于 2 個月。禁止令的執(zhí)行期限,從緩刑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
(2)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減刑時,禁止令的期限可以相應縮短,由人民法院在減刑裁定中確定新的禁止令期限。
說明:以上文章內容來源于本站原創(chuàng)以及網絡整理,僅供考生學習交流使用!如有異議,請考生以考試大綱及官方教材的內容為準。
下一篇: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第十八章核心考點:?????????????????????????????????????????????????????????????????????????????立功
掃一掃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