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王先生利用業(yè)余時間開發(fā)了一項專利技術,11月份通過境內某中介機構轉讓給境外某企業(yè)取得收入60000元,在境外繳納稅款6000元。王先生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為8000元,自行負擔的社保、公積金為1500元每月,專項附加扣除為1000元/月,2019王先生轉讓專利在中國境內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是(?。┰?/span>
A、0
B、2800
C、2600
D、3600
答案:A
解析:境內外綜合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8000×12+60000×(1-20%)-5000×12-1500×12-1000×12]×10%-2520=2880(元)。綜合所得抵免限額=2880×60000×(1-20%)÷[8000×12+60000×(1-20%)]=960(元)。境外已經(jīng)繳納稅款6000元,無需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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