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合并(存在緊密聯(lián)系)
企業(yè)與同一客戶(或該客戶的關聯(lián)方)同時訂立或在相近的時間內先后訂立的兩份或多份合同,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合并為一份合同進行會計處理:
(1)該兩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個商業(yè)目的而訂立并構成一攬子交易,如一份合同在不考慮另一份合同的對價的情況下將會發(fā)生虧損。
(2)該兩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對價金額取決于其他合同的定價或履行情況,如一份合同如果發(fā)生違約,將會影響另一份合同的對價金額。
(3)該兩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諾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諾的部分商品)構成本節(jié)后文所述的單項履約義務。(蓋房子用的沙子水泥)
兩份或多份合同合并為一份合同進行會計處理的,仍然需要區(qū)分該一份合同中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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